介绍
【前言】
本文件按照GB/T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
本文件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提出。本文件由世界汉语教学学会归口。本文件为首次发布。
本文件起草单位: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、北京大学、北京语言大学、天津师范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、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、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、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中文教师教育学院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、民生教育集团、武汉领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、五洲汉风教育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、五洲汉风网络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、新航道中国故事研究院、中国通才教育集团有限公司、埃及开罗大学孔子学院、澳大利亚中文教师联会、菲律宾亚典耀大学孔子学院、韩国韩中文化协力研究院、柬埔寨皇家科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、美国国际文教学会、美国考拉知道中文教育公司、南非德班理工大学孔子学院、日本青少年育成协会、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孔子学院、西班牙汉语教师及教学协会、新加坡科思达教育集团、英国汉语教师协会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马箭飞、赵国成、宋永波、赵杨、丁安琪、冯丽萍、王添淼、张洁、李泉、吴勇毅、储诚志、古川裕、张新生、竹露茜、方欣欣、赵燕清、王冠一、罗艳、李亚男、于艳、杨琳静。
【引言】
基于国际中文教育的发展变化和国际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,在借鉴国内外国际中文教育标准、大纲和教师标准的基础上,结合国际中文教育特点,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与13个国家的12所高校、5个社会团体和10家企事业单位,联合制定了《国际中文教师专业能力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《标准》”),旨在为国际中文教师培养、培训、专业能力评价和认定、专业发展与职业规划等提供依据。
国际中文教师是全球范围内从事中文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专业人员,需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,使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,实现自身专业的持续发展。《标准》是对国际中文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,是国际中文教师实施教学的基本行为规范,是引领国际中文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,是基于教师资格标准、高于教师资格标准的倡议性标准。